咨询须知
座 机: | 137 0007 40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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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 动: | 138 0427 1727 |
地址: |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鑫海电子城317【格荣心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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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咨询须知
咨询须知
一、就诊前请预先约定会面时间。为保证咨询效果,本咨询中心只提供面谈形式的咨询服务,一般不提供电话咨询。请您通过电话预约,以避免因等待而浪费您的时间。
二、请您尽可能地把问题整理好,往往您在整理的过程中,咨询或治疗就已经开始了。如果愿意,在预约电话中您可以简单地谈一下您的问题,以便确定您的问题是否属于心理咨询的范围。
三、为了让我们的咨询有一个良好的开端,在初次会面时间确定后,请您准时赴约。希望我们能够建立良好咨访关系,也是咨询师判断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的评价指标之一。
四、请您来的时候,保持心情放松,舒缓情绪,不必紧张。请穿休闲舒适的衣服,轻度饮食,以免头脑昏沉。
五、初次咨询不需要做特别的准备,尽可能真实就可以了,也就是愿意怎么表达就怎么表达。过多地隐瞒,可能会妨碍咨询师对您的问题做出判断。
六、初次咨询是心理咨询的初步评估阶段,需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:
1、初步诊断,判断您的问题或症状类型。如有必要,咨询师会要求您接受心理测试;
2、确定您希望解决的问题的焦点和框架;
3、确定您是否适合接受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;
4、确定您接受心理咨询的方式,如个体咨询、家庭咨询、小组咨询、团体辅导等。
七、在初步评估结束后,咨询师会与您详细商量咨询与治疗计划,如咨询形式、会谈频度、付费方式等。您有权利在任何时刻终止咨询。